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涉税处理
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涉税处理
【情况一】销售应税消费品,在会计核算上确认收入和成本。 借:银行存款 贷: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 借:主营业务成本 贷:库存商品 借: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消费税 【情况二】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货物、劳务、其他经济利益及抵债,在会计核算中按非货币性交换或债务重组等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。 新会计准则规定,债务重组和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交换,应当确认收入,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交换,不确认收入。 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交换:(用应税消费品换取固定资产的涉税处理) 借:固定资产 贷:主营业外务收入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 借:主营业务成本 贷:库存商品 借: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消费税 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交换:(用应税消费品换取固定资产的涉税处理) 借:固定资产 贷: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消费税